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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洛伊人换上这件衣服试试。”工作人员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不过碍于boss往日的余威,还是按照他的要求推着洛伊人去后台换了衣服。过了很久很久,久到邓泽一都把这一季的财务报表给看完的时候,后台的入口处才出现了某人慢吞吞移动的身影。16岁入宫,入宫不到一月便封了贵妃,可以说,洛伊人自入宫以来衣食上就没有缺过什么。不管是江南的绸缎,还是南疆的绫罗,亦或是西北的狐裘……只要她想,不管是什么衣物,那个昏庸的狗皇帝就会给她送来。但是,她就是从未穿过这样……可爱的衣服。一袭粉色的旗袍穿在身上,裙摆处垂下一片彩色的流苏,头上再装饰上同色的粉□□耳……这样粉嫩嫩的装可爱真的好吗?无奈,摄影师已经在拍摄了,洛伊人只好按照摄影师的要求笑着卖萌。可是,装坏人她擅长,卖萌她真的不会啊!也许实在是看不下去洛伊人这幅僵硬的样子,摄影师慢慢开始开导她:“伊人,你现在可以想一想一些开心的事情,最好是那种由心而发的微笑。”开心的事情?她生命中最开心的一段时间就是和将军爹爹大哥他们在一起的日子了。想到往日大哥耍宝的趣事,洛伊人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而这时,台下的摄影师就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藏似的,眼睛灼灼发亮,快门声连连响起。终于,等到洛伊人笑得脸都快笑僵的时候,导演终于喊了“收工”两个字。嗖的一下,洛伊人就像被抽走了全身的精神气似的,一下子就累得瘫倒到沙发上。妈呀,卖萌真的好累人。费力地揉了揉发僵的笑肌,看到导演已经那边已经在整理拍好的照片时,洛伊人连忙也走了过去。电脑里,洛伊人一张张的照片滚动过去,不是她自夸,确实每张都完美到不用后期修图了。洛伊人看得很专注,专注到发间一缕头发掉了下来也不知道。邓泽一就坐在她旁边,看到她过来,双腿不禁不自然地交叠起来。两人离得这么近,他是第一个察觉到那缕掉下来的头发的。想忍着不管,可是就像犯了强迫症似的,每次视线飘过那缕头发他就满心烦躁。终于,在下一次视线飘过的时候,邓泽一用手指轻轻拈住那缕头发,便给她挽在了耳边。动作间,他的手不小心触到了女人温热的耳尖。一阵电流猛地从后脊梁窜过,两人在这一瞬间都愣住了。过了两秒,洛伊人才完全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本来还是嫩粉色的耳尖哐得一下就变得通红。而邓泽一此时也好不到哪去,脸上虽然看不出什么,但是微微颤抖的手指还是泄露出了他并不平静的内心。旁边的吴杰超看了看身边极力装冷静的自家boss,又看了看好像是害羞了的洛娘娘,突然觉得这世界有些玄幻。而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此时大门口正有一股淬了毒的目光正望向他们。作者有话要说: 科普一下,iPhone5的尺寸是11.36*6.4cm(高×宽)我上章指的是……宽度写个小剧场赔罪:小凳子(肩上扛着把长刀):难道我只有iPhone5的尺寸?12cm?梅子:那……iPhone7满意不?小凳子:难道我只有13.83cm?梅子:好吧,好吧,你是iPhone7Plus,行了吧(T_T)小凳子:口亨☆、第十四章忙了一整天,邓思睿刚从自家公司下班回来,就听见楼上书房里又传来哐哐哐摔东西的声音。习以为常地继续换了鞋,邓思睿走过客厅,正要回楼上的房间。正躺在沙发上逗狗的邓夫人听见声响,见他直接上楼了,便斥了一句:“你当我是死人吗?果然是没家教的野孩子,下班回来都不知道说一声……”踏上楼梯的脚步顿了顿,邓思睿转过头,面无表情地对着沙发上的邓夫人说道:“我下次会注意的,阿姨。”宝贝地摸着怀里的狗狗,邓夫人这才满意地甩了甩手,“这还差不多。对了,你爸爸刚刚从公司回来,好像又被谁给气着了,你上去看看他吧。”“……好”淡淡地应了一声,邓思睿转而向书房里走去。一推开门,便见书本混着碎瓷片散了一地,连块干净的地方都没有,可见这回邓智武气得有多么厉害。刚要进门,迎头便是一个茶杯摔了过来。紧随而来的是中年男人的吼声:“不是说过不要随意进我书房吗?当我说过的话是放屁是不是?”邓思睿微微往旁边一躲,那个茶杯便砰一声摔到了旁边的地上。看也没看地上的碎片,邓思睿信步踩过地上的一片狼藉,推开门便进去了。一见是他,邓智武正是气头上,这个时候见到谁都能迁怒进去,何况是这个他一向不太喜欢的便宜儿子。拄着拐杖砰砰砰地在地上连敲几下,邓智武像是终于找到了个发泄口,“你说说你,明明和邓泽一是一样的年纪,怎么就没人家一样厉害呢?我大哥只留给他那么一个小公司,现如今被他发展地蒸蒸日上。而你呢,我给你个现成的,你都差人家一大截。”说着说着,苏珊和周瑾今天在会议室里怼他的场景又冷不丁地浮现在眼前,邓智武不由得感慨道:“说到底还是你比不上人家会投胎,你那个妈死得早,身份又低,不然要是你也有周瑾那样厉害的舅舅,你如今也不会是这样。”说完,见邓思睿还是那副油盐不进的表情,就像他说的是别人一样,邓智武瞪圆了眼,手上又是一个茶杯扔了过去。“我跟你说,我把你从乡下接回来,给你钱让你吃得饱穿得暖,让你当这邓家的少爷,不是让你坐在家里吃干饭的。你要是再这么不争气,休想继承这家里的一切。”这回,邓思睿没有躲,杯子正正地摔在他的额头上,红色的鲜血顺着他的侧脸往下一直流。又是这样,每次都是这样。在所有人眼里,他都不如邓泽一,即使是他的亲生父亲也不例外。论身份,一个是半路被捡回来的私生子,一个是正统的邓家大少爷,他有什么资格和他比?论事业,邓泽一的公司现在已经是B市的龙头企业,是家族里所有人称赞巴结的对象。而在旁人眼里,他永远只是子承父业。最无力的是,在爱情这里,他也是个失败者。明月爱的是邓泽一,并不是他。在他的光辉下,他永远就像个影子一样,永无出头之日。默默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