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04
书迷正在阅读:一不小心撩到男神怎么破、谁还没有个萌女儿、七月星光、我,欲浪上天也、每天都能看到那个游戏大佬和美妆男神发糖、晚安早早早、我靠功德制霸娱乐圈、穿成年代文里的炮灰小姑子、伏魔、我见卿卿多妩媚
,平平凡凡,我沉迷于这种感觉,心中想着如果顾哲在,这晚会肯定会更热闹,像他那种性格唯恐天下不乱,也唯恐我不开心。想到这,我觉得很开心,同时也有些自豪,原来我还遥控着远方城市里的一个人,他因为我的快乐而快乐,悲伤而悲伤。刹那间,整个迎新晚会突然寂静下来,宫洺抱着吉他走向舞台,动作轻轻浅浅,像是一颗石子投入湖面荡漾起层层涟漪。我瞬间被这个男孩所吸引,他穿着一身牛仔裤,牛仔褂的袖子微微挽起,刘海搭在眼睛上面,脚上是一双很干净的帆布鞋。我似乎很久之前就认识这个男孩,在梦境的深处,在幻想的极限里,不是因为相貌,而是一种感觉,心跳加速的感觉,似乎我的一切思想在宫洺面前都是透明的,他可以轻而易举的看透我,我的悲伤,我的快乐。他在舞台上轻轻撩拨琴弦,眼睛在台下的人群中轻轻掠过,然后定格在我的身上,不再转移,不再漂浮,然后宫洺的脸上露出那种微笑,似乎在和我说:“我终于找了你。”突然间,我的眼中溢满了泪水,仿佛多年行走在茫茫沙漠中,突然看到了绿洲。看到了清泉,看了绿色,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不得不承认,顾哲和宫洺是我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两个人,顾哲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男孩,而宫洺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男人。前者陪我走过了茫茫沙漠,走过了艰辛和苦涩。后者是我的终点。是我的天涯海角,是我寻找的光明。顾哲和宫洺都有干净阳光的笑容,但是又略有不同。顾哲的笑容是绚烂狡黠的,像是在密谋着某些坏事的小孩子,但是宫洺的笑容是绚丽皎洁的,平静而且真诚。仿佛水落而出现的石头,圆润光滑。我和顾哲之间是友情、是亲情。是习惯,是在岁月积累中不断沉淀的浓于血水的姐弟之情,但是我和宫洺是一见钟情,是上天注定。是展现在对方面前的通明,我无所遁形,也无从隐藏。我在台下听着宫洺的声音。如同沐浴在阳光下面,像是多年前我将顾哲拉上我的床。抢过他的泰迪熊一般,无论脸上做出了多么凶巴巴的表情,但是我的心里是开心的。顾哲是因为我的悲伤而悲伤,因为我的快乐而快乐,而宫洺决定了我的悲伤和快乐。顾哲和宫洺都很了解我,但是顾哲了解有时间的积累,可是宫洺的了解只需要一眼,他便知道了我的所思所想。顾哲是亲情,宫洺是爱情——这是我做出的结论,也是我选择的依据。我曾经思考过,如果要在顾哲和宫洺之间选择一个话,我会选择顾哲,因为在我潜意识里,亲情是永恒的,是可以摧残的,是经历过风吹雨打的,但是爱情是脆弱的,是需要呵护的,像是水晶鞋不经意之间会被时光打磨的不再晶莹剔透——可是,我错了,自从认识了宫洺之后,我和顾哲的距离就越来越远,命运或者说时间根本就没有给我一个极端的选择机会,潜移默化过程中,我和顾哲中间有了更多的隔阂,不厚,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厚。迎新晚会结束后,我回到宿舍,宿舍里一切都是新的,新的室友和环境,对于这些事情谈不上多少的兴奋,但是心中还是挺高兴的。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告诉我,明天早上宫洺会在楼下等我,于是我忘记了和顾哲打电话,忘记了我浸泡在脸盆中的衣服,忘记了当年我还在追看的,我渐渐进入梦乡,梦见了生活的色彩开始绚烂,不在单调。第二天,大雨,我失望的望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倾盆而下的大雨,宫洺不会在楼下了。我环抱着双膝坐在床上,将折了角的书拿出来,轻轻翻开一页,闲来无事的时候我会看书,这是我在孤儿院里养成的习惯,顾哲也喜欢,但是和我喜欢的书籍不同,他更倾向于积极乐观的书籍,我却更喜欢弥漫着淡淡忧伤的书籍,我们在书籍上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却同时喜欢,在那本书中我和顾哲都能找到自己的归宿。顾哲在读完之后,曾经瘪了瘪嘴巴,有些感慨的说道:“书的题目不好,应该该成。”我微微一愣,像是醍醐灌顶的苦修士,明白了我自己生命的意义,不在于多么绚烂和丰富,在于平凡,我所追求的生活是平凡的世界所带来的平凡。一个室友猛的推开门,大声说道:“那个叫宫洺的帅哥冒雨在楼下,好像在等人。”我微微一笑,我知道他是在等我,迫不及待的跑出宿舍,宫洺站在雨中,打着一把像是花儿一样的伞,雨水击打在伞面上,四散开来,也像一朵盛开的花朵。宫洺站在两把伞下,轻轻对我笑着。我看了一眼他的鞋,即使在雨水中,还是那样的一尘不染,干净的像是刚刚吸饱阳光一般。他绅士一般向我走来,伸出手:“你好,我叫宫洺。”我也伸出手去,轻轻握住宫洺的手,那双手很温暖,让我感动的想哭,我那颗悬着的心突然归于平静:“你好,我叫……”我和宫洺的相识很简单,但是也有些浪漫,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我将自己全心全意的交付出去,毫无保留的奉献出去。我觉得自己的很快乐。快乐的像一株嗅到春天微风的小草,努力顶破头顶的黑暗,贪婪的依偎在宫洺怀中。宫洺是一个很细心的人,每次骑自行车之前总会将后梁擦拭的干干净净,他能准确的把握我的情感,这也许就像中贾宝玉和林黛玉初次相遇时候的情景,一股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正是这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我才开始嘲讽中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是那么的不纯粹。那么的不心灵相通。远在另一个城市顾哲好像感到了什么,赶到了我的学校,他像是兴师问罪一般。眼睛冒火的望着宫洺,双手紧紧攥着,但是看到我以后,他压制住了那股打人的冲动。嘴角不自然的翘翘,笑的比哭还难看。蠕动一下喉咙,问道:“你还好吗?”我感受到了气氛微妙,轻描淡写的锤了顾哲肩膀一下,回答道:“挺好的。你呢?”“我也挺好的。”顾哲也是轻描淡写的说道。那天我、宫洺和顾哲一起吃了一顿饭,顾哲的胃口很好,一口气吃了三碗米饭。吃的脸上都是酱汁,顾哲和宫洺还说了很多话。絮絮叨叨像个老太婆,讲话的内容无非是小时候在孤儿院的生活,我是多么的爱爬树,是多么的凶悍,孤儿院的小鹏都又怕我。我觉得尴尬,脸不自觉的红了,但是宫洺却极为溺爱的摸了摸我的脑袋,像是在听已经听了很多次的故事。晚饭过后,宫洺和顾哲将我夹在中间行走在cao场上,我觉的被两个帅哥疼爱是一件很光荣